各单位、各部门:
2月23日,南京市雨花台区某小区因电动自行车停放处起火引发火灾事故,造成15人遇难,44人受伤,教训十分惨痛。为切实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防范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皖西学院安全工作规定》、《皖西学院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暂行)》及六安市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内电动车充电停放等管理通知如下:
一、规范电动车停放行为。严禁在建筑物公共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电动车。后勤保障部门应加强巡查,物业单位要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及时发现,及时规劝,确保禁停区域通畅,坚决杜绝电动车等进入电梯、进楼入户。
二、加强电动车充电管理。各学院、各单位要坚决杜绝师生员工在宿舍、实验室、办公室等室内场所给电动车充电的行为,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充电。后勤保障部门要加强日常巡查,对私拉乱接、“飞线”充电或在室内充电的,要立即整改并记录通报相关部门。
三、加强电动车停放区域管理。电动车停放和充电区域严禁堆放杂物,严禁擅自安装、改造电动车充电设施。后勤保障部门要加强充电设施的安全性检查,及时清理停车区域的杂物及僵尸车辆。
四、安全使用电动车。严禁电动车超速行驶,对于师生员工在校园内超速行驶的,保卫部门将根据测速系统数据进行通报处理。
五、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监管职责。各学院党委、各二级单位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加强师生员工的电动车防火安全宣教工作,深化对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的危害认识,自觉规范电动车辆的充电停放行为,降低火灾发生风险,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保卫部门要加强门岗管理,禁止各类无牌无证、牌证信息不符的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对伪造并使用假校园通行证、违规充电、违规停放、超速超载等行为,记录通报,纳入所在单位及个人年度综合考核,对拒不配合者,教师按照《皖西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暂行办法》、学生按照《皖西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予以处理,造成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皖西学院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