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
为配合做好我市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积极营造良好氛围,现就我校做好近期创建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文明交通
1.规范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一律停放在停车位,严禁车辆乱停乱放,杜绝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交通要道,尤其加强共享单车治理。
2.限制行驶。禁止摩托车,无牌、安装遮阳棚电动车进入校园或在校园行驶。
3.安全驾驶。落实“一盔一带”法规,驾驶机动车须系安全带且限速行驶,骑行电动车须佩戴头盔。校园内,禁止鸣笛、急转弯、乱变道;禁止电动车载人。
二、消防安全
1.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严禁在消防通道堆放杂物,停放车辆。
2.严禁飞线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三、文明养犬
1.携犬出户要栓绳,及时清除粪便,不得在校园教学区遛犬。
2.遛犬要主动避让老年人、儿童、孕妇和残疾人,确保人生安全。
四、工作要求
1.宣传发动到位。各二级单位要将此通知精神传达给每位师生员工,教育引导师生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做文明皖院人,为六安创城、文明校园建设贡献皖院人力量。
2.监督检查到位。开展现场查纠,通过劝导、拍照、视频取证等方式,加大违规查纠力度;设立曝光台,对违规现象每月曝光一次并向所在单位通报。违规行为统一纳入单位年度综合考核。
3.执法督查到位。联合六安市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对无牌电动车统一查扣;对乱停乱放车辆一次提醒、二次警告、三次处罚。
文明办 保卫处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