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第二学期开学安全大检查的工作通知
  • 发布时间:
    2020-08-29
  • 发布人: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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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7

各学院各部门:

为保障新学期学生入学及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及学校安全,根据省教育厅有关安全工作部署要求,学校即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检查方式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本次安全大检查采取各单位自查自纠与学校组织督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检查时间安排

1、自查时间:2020年8月28日-9月5日

2、抽查时间:2020年9月5日-11日

三、重点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落实消防安全检查,是否严格按照规定要求配备消防控制系统和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定期更新维护,校园内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符合规定要求,是否严格按照《安徽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规范》要求,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保卫处  各二级单位)

2、食堂食品及卫生防疫安全检查。保障饮食安全为目标,重点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健全,食堂、超市饮食物品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食品留样、餐饮器具消毒等环节的管理情况,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食品加工、储存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等。

责任单位:后勤服务总公司

3、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等检查。重点检查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教学实验室、化学药品库等涉及重点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区域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实验实习实训等相关人员的培训管理、规范操作情况,涉及有毒、有害实验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购买、登记、储存、领用、使用、废弃品处置备案等制度和责任落实情况,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是否严格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做到存放安全、使用程序规范等。

(责任单位:实验实训教学管理部  相关二级学院)

4、校舍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学校校舍及附属设施、在建工程、校园周边等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对受雨季影响的校园楼宇地下室、学生生活区、教学楼、实验室、校内水电设施等重点部位检查巡查,做到不留盲区和死角,确保校舍安全。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5、学校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及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等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以及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安全技术和使用维护档案,是否即时记录日常使用运行情况和定期维护保养情况,是否按规定要求对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等。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相关二级单位)

6、校园治安和交通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三防”建设落实情况,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校园重点部位安全巡查及管理情况等;校园内车辆行驶、停放是否规范,师生是否遵守交通秩序管理等。

(责任单位:保卫处  各二级单位)

7、学生安全教育管理检查。重点检查学生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探索有效管理手段,依法落实教育管理措施;是否加强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学生宿舍门禁制度执行情况,学生宿舍安全防范情况。

(责任单位:学生处 各学院)

8、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梳理涉校涉师生的各类矛盾纠纷,是否建立师生利益诉求渠道和信息收集、处理平台,是否及时调处和化解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是否对涉及师生和周边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开展风险评估,规范决策程序,落实防范措施,规避、化解矛盾隐患,严防衍生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责任单位:人事处、学生处、工会、相关二级单位)

9、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情况检查。重点是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治安、交通、食品卫生、矛盾纠纷等各类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进行排查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学校自身不能整治化解的,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有关部门,并做好相关排查整治工作记录台账。

(责任单位:保卫处)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之责”的要求,高度重视开学前后的安全工作,充分认识本次安全大检查的重要性,务必做到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工作到位、不留死角,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认真做好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和信息报告。各单位对自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及时书面报告,并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协调解决,确保安全。各责任单位同时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总结与《皖西学院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情况记录表》(保卫处下载专区下载),于9月5日前报送保卫处综合科。

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单位主体责任制、领导负责制和岗位管理责任制,各单位、各安全管理人要依法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共同做好开学初学校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履责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故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皖西学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O二O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