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大学生应征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5-05-15
  • 发布人: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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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2015年征兵工作视频会议及上级兵役机构的通知精神,现就2015度我校夏秋季征兵工作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年龄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本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

    二、身体条件:应征公民参军,要符合国防部2003年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其中最基本的身体要求是:

    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女性不超过也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为合格。

    详细体检标准可登录学校武装部网站(http://bwc.wxc.edu.cn/s/33/t/191/72/a5/info29349.htm)查阅。

    三、报名时间网上登记报名时间为4月至8月5日前。

四、报名程序: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均需学生本人在征兵进站体检前(8月初)登录“全国征兵网”( 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预征报名,填写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按表上要求办理相关审核手续。

选择在学校所在地应征的学生,在“应征地”栏选填“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皖西学院”;选择在原籍应征的学生,“应征地”栏选填原籍地址。

 在学校所在地报名应征的同学,需携带《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到学校武装部现场登记报名,由学校武装部集中8月初参加裕安区征兵办体检、政治审查并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在原籍报名应征的同学,需携带《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兵役机构登记报名,经体检、政审合格的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在学校所在地报名应征被批准入伍的在校生,由学校武装部集中为其办理保留学籍手续。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被批准入伍的在校生,由学生本人到学校教务处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无特殊情况,应届毕业生均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应征,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登录“全国征兵网”预征报名平台,要严格按照报名系统提示的要求进行操作。认真填写并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各1份;双面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2份。

  批准入伍后,及时将入伍地兵役机构审核后的《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递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手续。

    五、进站体检时间各地征兵机构的进站体检时间一般安排在8月上、中旬,有意愿回原籍报名应征的同学可向应征地兵役机构咨询。裕安区征兵进站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要求吸引更多高素质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切实提高征集高校学生入伍的数量和质量,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在已有鼓励高校学生入伍优惠政策基础上,出台了六项新的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详情请登录学校保卫处(武装部)网站(http://bwc.wxc.edu.cn/s/33/t/191/d1/ae/info53678.htm)查阅望各单位辅导员可以通过校园网短信平台、QQ群、邮件等方式通知到每一位已经离校毕业生,同时也要通过短信、主题班会、宣传栏等形式通知到每一位在校生,加大宣传力度,使他们了解新的征兵入伍政策,积极动员有参军意愿的学生踊跃报名。

  如有疑问,请到学校武装部办公室咨询。

                                               皖西学院武装部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