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当前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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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保〔2012〕183号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当前及寒假期间学校的安全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当前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意识
冬季是火灾、交通、煤气中毒事故、盗窃案件和极端天气侵害等安全事故的高发季节,也是流感等季节性传染病的多发时期;年终岁尾,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频临,是防范国内外各种非法组织向高校渗透的关键时期;目前我校正处在迎接本科教学审核性评估的关键时期,因此,做好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政治高度和促进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稳定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和“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按照《皖西学院安全稳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明确目标和任务,落实安全责任和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保证国家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全力维护校园平安稳定。
    二、加强教育,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各单位要在元旦及寒假前,对师生广泛开展以防火、防盗、防毒、防骗、防破坏、防交通事故和防极端天气侵害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教育教职员工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时时处处做学生的表率。
    教育并提醒学生:遵守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在宿舍内不违规使用明火和大功率电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不私自外宿,晚上按时回校住宿,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平时要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防止财物丢失或被盗。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离校出行要履行请假手续,坚决杜绝不假离校现象;放假要直接回家,不要中途私自外出走亲访友或旅游探险;不涉黄、不赌博、不参与非法宗教组织和封建迷信活动;春节期间警惕各种不良信息的诱惑,特别是传销骗局的诱惑,防止上当受骗;注意饮食安全,不暴饮暴食,不酗酒,不食用没有卫生保障的食品。遵守交通法规,不在校园内违规驾驶电动车、摩托车,不乘坐违规运营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船。
    教育师生特别要注意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活动的安全,要注意防火防盗,防寒保暖,防范雨雪冰冻伤害。
    三、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各单位要在元旦及寒假前,分别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自查自改工作。重点检查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安全用电用火情况、基础设施特别是供电、供气、供水及人员密集场所设施安全情况、重点部位安全情况、饮食卫生安情况等。排查要细致全面,不留死角,要坚持“以查促改,边查边改”的原则,发现问题和不足要立即进行整改;对暂时不能进行彻底整改的,要落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并提出整改意见。各单位自查、排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于2013年元月20日前以文字形式送交校办公室、保卫处备案。
    寒假前,学校将对各单位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隐患自查、排查、整改情况,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和校园重点部位安全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将以简报等形式进行通报。
    四、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各学院要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不遮不盖,及时教育处理和整改;要经常督促辅导员定期到学生宿舍,关心了解学生情况,检查安全情况;要发挥团学组织的积极作用,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学生宿舍的检查与管理;辅导员要充分发挥学生骨干和信息员的作用,及时掌握学生上课出勤、离校、外宿、违规用电等情况;要严格执行学生离校请假制度,随时掌握离校学生去向;各学院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要求家长协助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发挥家长的教育管理作用。
    加强校园治安管理。保卫处要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控制闲杂人员和社会车辆进入校园;加强校园治安巡逻,特别要加强夜间校园治安巡逻和对重点部位的安全巡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教育并提醒教职工遵守校园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加强校园政治保卫,及时收集处理校园动态信息,维护校园政治稳定;指导督促各单位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和安全防范措施,检查监督各单位安全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履行职责。
    提高后勤服务保障能力。后勤服务总公司要在节假日前,对学校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其安全运行;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要加强教学楼、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做到人员落实,职责明确,措施到位;要特别加强对学生公寓安全检查、巡查与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做好应对极端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
    完善安全值班制度和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元旦(2012年12月24日至2013年1月3日)和寒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值班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值班人员,安排好值班表(注明联系电话),分别于2012年12月24日、2013年元月20日前送校办公室和保卫处。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履行交接班手续,保证信息畅通,做到安全值班不脱岗、不间断;对当班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妥善处置,及时报告。
    五、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各单位都是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当前及寒假期间学校的安全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督促,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保证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对工作不落实、检查整改不到位、麻痹大意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甚至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