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户口迁移留校及缓派手续办理程序
  • 发布时间:
    201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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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口迁出手续办理:保卫处按照学生处提供的学生派遣方案集中办理户口迁移证。以班为单位发放《户口迁移证》。由各班辅导员(或指派一名学生干部)按时到保卫处领取,并及时发给毕业生本人核对,发现差误,及时到保卫处核实。

毕业生必须在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内,凭户口迁移证和派遣证复印到迁往地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

二、户口留校手续办理: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要求全部迁出,短期内确定能落实户口接收单位的学生,可以申请户口暂时保留在学校,保留期限不得超过两年。由学生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到保卫处户政科签订《户口留校协议书》,逾期不再办理。凡户口留校的毕业生,请妥善保管好《协议书》,在规定的期限内凭《户口留校协议书》来校办理户口迁移。

三、缓派学生户口手续办理:缓派学生(指升学暂未接到录取通知书学生)可办理户口缓派手续,缓派学生名单由学生处提供,保卫处暂时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另外,调专业及休学、留级的毕业生,要提前到保卫处说明情况,以便查找户口。

                                     皖西学院保卫处

 

                               二OO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