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西学院消防器材(设施)使用管理责任书
  • 发布时间:
    201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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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徽省实施〈消防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精神,综合学院实际,特制定责任书。

系、部门负责人责任

1.各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作为该系、该部门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对消防器材(设施)使用管理责任制负责。

2.贯彻落实《皖西学院消防器材(设施)使用管理责任书》,组织制定本系、本部门《消防器材(设施)使用管理责任书》,逐级分解,责任到人。

3.建立和健全消防器材(设施)日常检查、检查记录、报告三项制度,发现有到期失效、丢失和损坏的要及时报告,确保所在部门及管辖场所内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和正常运行。

4.系、部门消防器材(设施)使用管理责任制的目标是:无丢失、无损坏、无挪用,确保时刻处于良好状态。

5.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纳入《皖西学院综合治理与防火安全管理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书》考评体系,由学院统一组织考评。

 

系、部门:                    负责人(签字)

 

   

学院负责人责任

1.学院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是学院治安综合治理与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对学院的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负责。

2.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组织制定《皖西学院消防器材(设施)使用管理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书。

3.指导组织各系、各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和消防器材(设施)检查。

4.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适时进行实战演练。

5.为学院的消防器材(设施)的配置、检测、维护提供必要的经费,及时处理消防器材(设施)使用管理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学院负责人(签字):

 

   

 

 

 

 

 

 

 

皖西学院消防器材(设施)使用管理责任书

签状仪式议程

主持人:院长助理      

一、保卫处处长领学《皖西学院消防器材(设施)使用管理规定》。

二、分管院长讲话(提要求)

三、市消防队首长讲话。

四、签状。

时间:

地点:

参加人员:校办公室、组织部、后勤服务总公司、物理系、化学系、生物系、经贸系、工学系、图书馆、计算机系、实验管理中心。

列席人员:非签状的处级单位。